猎杀白海豚的量刑需依据具体情形。白海豚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法律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比如猎杀的白海豚数量、是否多次实施猎杀行为、对白海豚生存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等。
此外,如果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总之,法律严厉打击非法猎杀白海豚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相关概念: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