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馆、馆藏档案简介
白碱滩区档案馆:位于白碱滩区泰安路20号(三环阿凡提饭店背后)
前身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政府办公室综合档案室, 2005年10月,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成立各区档案局(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365betnet(馆)编制3名,档案局、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为区委、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由区政府管理为主,全面履行保管利用的职能,集中统一管理区党政群机关的档案资料,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白碱滩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文书、婚姻、公证、房产、法律援助、现行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人事档案等各类档案近十万卷件。
二、服务项目
(一)档案查询。
(二)政府公开信息查询。
(三)档案行政审批。
三、查阅须知
(一)利用开放档案
1、我国组织和公民须持有介绍信或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有效证明。
2、外国组织和个人须持有我国有关主管部门或接待单位介绍信,并经我馆同意。
3、由于白碱滩区档案馆建立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开放档案。
(二)利用未开放档案
如要查阅未开放档案,需持建档单位同意证明方可查阅;需查阅未进馆的档案,请直接与建档单位联系。
(三)政府公开信息可在白碱滩区综合信息网档案局(网址http://www.hnqglw.com/)点击“开放信息”栏目查询。
四、查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日除外)
上午:9:30-13∶30 下午:16∶00-19∶30
注:接待查档者的咨询和预约,电话:0990-6981629;
五、办理流程
(一)查阅婚姻档案、公证档案、房产档案、城建档案办理流程
1、出具档案查阅审批表。利用者前往区民政局、司法局、公证处、建设局,请其单位根据您的要求,为您出具《婚姻登记处介绍信》或《查阅公证档案审批表》或《查借阅档案资料申请单》。
2、接待查阅。利用者赴区档案馆,出具《婚姻登记处介绍信》或《查阅公证档案审批表》或《查借阅档案资料申请单》及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有效证明,填写查阅登记表。
3、咨询检索。由区档案局工作人员按照查阅要求进行检索。
4、查阅利用。利用者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提供所需档案(资料)。
5、文档服务。利用者提出复(打)印申请--工作人员提供复(打)印件;利用者需要用此材料进行有关证明时,由档案馆接待人员在复(打)印件上加盖“该复印机与原件相符”和“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档案馆”印章方能生效。
6、意见反馈。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二)查阅人事档案办理流程
1、人事档案不对个人提供查借阅。
2、出具档案查阅审批表。利用单位必须派两名正式中共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前往区委组织部或人事局(被查阅人为副科级以上到组织部、被查阅人为副科级以下到人事局),请其单位根据要求,为您们出具《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
2、接待查阅。利用者出具《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填写查阅登记表。
3、咨询检索。工作人员提供目录检索或计算机检索。
4、查阅利用。利用者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提供所需档案。
5、文档服务。利用者提出复(打)印申请--工作人员提供复(打)印件;利用者需要用此材料进行有关证明时,由档案馆接待人员在复(打)印件上加盖“该复印机与原件相符”和“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档案馆”印章方能生效。
6、意见反馈。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三)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办理流程
1、接待查阅。利用者到区档案馆,出具身份证、工作证或介绍信等合法有效证明-填写查阅登记表。
2、咨询检索。工作人员计算机检索。
3、查阅利用。工作人员提供所需政府公开信息或利用者进行网络查询。
4、文档服务。利用者提出复(打)印申请-工作人员提供复(打)印件。
5、意见反馈。填写意见反馈表。
(四)档案行政审批办理流程
1、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
①《办理档案出卖、转让、赠送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填写的表格可在365betnet(馆)网站为您服务栏目中下载。
②拟出卖、转让、赠送的档案。
③申请者组织机构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行政审批程序:
①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材料的全部内容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者。
②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
③365betnet将根据申请方提供的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申请出卖、转让、赠送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意见。
④提出审核意见提交部门领导。
⑤部门领导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后,作出审批决定(如需修改,提出理由及修改意见),填写审批意见。
⑥制作审批文书,告知、送达申请者。
⑦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