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为您服务>>正文
归档文件的备注栏与备考表的说明分别填什么?有何区别?
2014-01-20 17:43  
    一般而言,文件实体不完整或凭证性不强等情况必须在备注栏或备考表里注明。区别如下:

  (1)实体不完整的文件,一律要求在备考表中予以说明,也可以在备注栏中著录,如:缺页、缺正本、缺定稿、缺附件、缺文件处理表等;

  (2)实体完整但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须在备注栏中予以著录,如:复印件、传真件、密件等。

  (3)备考表内的立卷人(整理人)、检查人和立卷(整理)时间必须如实填写。

  某年度某类别的归档文件中如果有较大比例出现以上第(1)、(2)中提到的情况之一的,还应在整理(立卷)说明中写清原委和著录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