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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档案局学习“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内容
2016-08-01 19:15 崔宏博 

    8月1日,区档案局按照区纪委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在学习中大家了解到,从7月1日起,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将执行更严格配置标准——覆盖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通知明确了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新标准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对基层政权机关依法依规配备办公设备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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